欢迎来到重庆铜梁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重庆铜梁律师网 >法律文书

律师介绍

杨德智律师 当事人您好,当您进入到这个页面的时候,可能您或您的亲人朋友遇到了某些问题或者疑惑,需要法律来解答和帮助。本人是重庆渝礼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为您解决问题,助您生活无忧! &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德智律师

手机号码:13062340237

邮箱地址:196422577@qq.com

执业证号:15002201610477963

执业律所:重庆渝礼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1号

法律文书

简单的交通事故诉讼状范文

简单的交通事故诉讼状范文是怎样的呢?

简单的交通事故诉讼状范文

原告:xxx,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人。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住xx。

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地址:x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xxx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xxx驾驶冀fxxx轿车沿朝阳南大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xxx(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xxx受伤。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xxx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xxx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xxx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62340237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1号

Copyright © 2020 www.mcx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